港区国安法出台在即,传香港将设类似港英政治部,参考澳门设国安委
英国布国安陷阱给香港「埋雷」
英撤离殖民地惯埋计时弹
1997年香港回归,英国政府用七年时间将政治部改组换血,展开撤离的「弃船计划」。1990年前政治部分为行政、支援及行动三大部门,辖下再分A至H共八个小组,负责内部保安、保护特工、政治审查、由政府部门、工会、社团、街坊会、学校到社会各阶层组织的调查、反间谍及搜集情报等。
91年政治部的A至H组八个小组编制改为S组及B组两大组别。前政治部特工王Sir忆述负责行政及支援的A、B、C、G组改为G1、G2、G3,主要负责审查工作,而原有做情报评估的C组剔除政治部,改纳入警队,不再涉及国安工作。而最敏感的行动部D、E、F、H组改组为S组,主要对外国特工、本地间谍、政治组织、压力团体及反恐怖活动进行侦查及监控。
王Sir强调改组后的S及G组的政治组人员是重新招聘,亦规定每四年便要调离政治部,以免在91年至93年改组的缓冲期间,新的政治部人员认识旧政治部人,如此逐步换血,到95年政治部解散时的最后一批「新仔」,已不认识旧有政治部人员。王Sir说这个撤离计划叫「弃船行动」,由最后一名政治部处长方普负责。港英政治部高峰期有3000人,由「弃船行动」开始到95年政治部解散,只余下约1000名S组及G组人员纳入警队的保安科,工作范围已不再涉及国安。
英国老奸巨猾,政治部撤离的手法与1947年撤离印度的手段一样,没有将安全情报资源移交给印度,使后来的印度陷入长期分裂危机。香港回归后在维护国安方面的「真空」状态,也是英国埋下的「计时炸弹」。
李家超:港可参考澳门设国安委
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接受电视台访问时表示,港区国安法在执法层面可以参考澳门设国家安全委员会,直接向行政长官汇报。他透露,警员要加入警队专责国安法执法的部门需要符合三个要求,包括对香港忠诚、遵守保密原则,以及对维护国家的观念要符合当局要求。他又说,日后有需要向内地听取有关国家安全的意见,弥补香港的不足。\大公报记者冯瀚林
李家超日前指出,警队正成立专责队伍部署港区国安法执法,澳门相关经验值得参考。他在无线(TVB)节目《讲清讲楚》透露,参考的方向包括在港设国家安全委员会,「重点是一定要向特首汇报,因为涉及国家层面的事,而特首是一个向国家负责的最高代表。」但他强调两地情况有一定分别,日后亦会有需要与内地就国安情况定期交流。
基本法人权权益仍受保障
李家超强调:「在国家安全,只有一个标准,就是『国家』的标准。国家在收集情报或者在网络方面都比香港特区强很多,所以在这方面,由国家譬如跟我们交流、给予一些意见,或者提醒某些活动情况,当然能帮助我们很多。」李家超又说,港区国安法细节公布之后,基本法之下的人权等权益仍然会受到保障,先要取得法庭手令才能入屋搜查、最多扣留48小时等,这些在执行港区国安法时仍适用。
李家超表示,执法不是指港区国安法首日生效后立即作出拘捕,而是要有执法机制。该部门的人手和质素非常重要,而香港警队曾经取缔「香港民族党」,所以具有丰富经验。警队日后会视乎港区国安法的条文,按实际需要增加培训。
他认为,新成立的队伍日后要专业化,才能提升部门效益,同时亦会安排相关法律专家提供支援。其他纪律部队亦可在一定程度上帮忙,因为不同部队都有各自的反恐经验,但总体都是以警队为主力。当局亦会研究是否招聘退休警员。
至于专责队伍的实际人手,李家超表示要视乎条文要求而定,该队伍成员要有很强的分析能力、洞悉力,也要通过品格审查,包括对香港的忠诚度、遵守保密原则、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当局的要求等,亦不排除限制国籍、宣誓效忠特区等,确保执法人员清楚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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